停在卫生院门口的两辆救护车
为什么不送病人转院
一名病人心肌梗塞死亡,镇卫生院补偿43000元
前日中午,家住大足区石马镇的郑胜刚突发心肌梗塞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哥哥郑胜昌认为,弟弟在发病到死亡期间,石马镇中心卫生院延误了治疗时间,负有责任。
郑胜昌称,弟弟郑胜刚今年52岁。前日中午11点过,郑胜刚突然感觉自己胸口疼得厉害,11点40分,被妻子和邻居刘英高送到石马镇中心卫生院,立刻送往急诊室。经过一系列救治后,发现郑胜刚情况很严重,家人要求转院。院方说没有救护车可以送,只有联系大足人民医院的救护车来接。
刘英高说,当时医院的救护车就停在门口,可他们偏偏说没车。等到大足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赶到,郑胜刚却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。
对此,石马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主任吴恙告诉重庆晚报记者,郑胜刚是家属送来的,到达医院时间为11点50分左右。
吴恙说,在接诊过程中,医生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。在给郑胜刚做了心电图检查后,确诊为心肌梗塞,并给病人输上了镇痛的药物。12点整,他们发现郑胜刚情况较严重,就通知家属转院,并联系了大足人民医院的救护车。
至于卫生院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救护车送病人,吴恙说,卫生院的一辆正式救护车当时已经外出接病人,不能立刻回来。医院还有一辆面包车,虽然上面打着急救字样,也印有医院的急救电话,但只是给医院打广告用的。平时只是用于送在医院生产的产妇回家,内部空间有限,不能供病人躺下。而郑胜刚当时病情十分严重,必须躺着。
昨日,吴恙表示,院方已经和郑胜刚家属达成协议,院方出于人道主义,一次性拿出43000元补偿给死者家属,家属方已表示接受。